人力资源部关于暑假加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7-09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为了保证暑假期间学校工作有序进行,现需各部门上报暑假加班计划,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暑假加班,不得随意上报;

2、上报的《暑假加班计划表》需有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校长签字;

3、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《暑假加班计划表》的部门,将视为暑假未有加班需求,开学之后不能上报加班。如因学校特殊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,应于开学后随《暑假加班统计表》上报由主管校长签批的情况说明;

4、各部门上报的实际加班天数原则上不能超过《暑假加班计划表》计划天数的10%,。如因学校特殊工作需要超出天数,应于开学后随《暑假加班统计表》上报由主管校长签批的情况说明;

5、本次上报计划时间截止到本周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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